天威诚信护卫“互联网天下无贼”

发布时间:2016-01-06 22:52 本文来源于 未知 | 评论( 我要投搞
2015年12月中旬,由中国密码协会主办的全国商用密码成果展在北京展览馆如期举行,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邀参加在本次展会。天威诚信营销公司总经理宋北辰女士在商用密码创新与发展论坛上做出了《可信的第三方在线签名平台-在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实

    2015年12月中旬,由中国密码协会主办的“全国商用密码成果展”在北京展览馆如期举行,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邀参加在本次展会。天威诚信营销公司总经理宋北辰女士在“商用密码创新与发展论坛”上做出了《可信的第三方在线签名平台-在电子商务平台中的实践与应用》的专题演讲。


 图1 天威诚信营销公司总经理 宋北辰女士正在做专题演讲

    据宋北辰女士在大会介绍,就目前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的关联越来越紧密。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都逐步依托互联网进行线上推广。而传统的商务模式在转变到互联网业务后,必然涉及线上的订单、合同、支付、交易、虚拟资产等信息的交互,在信息交互过程中一旦产生纠纷,机构或者个人将面临合法利益受到侵害,这时往往需要寻求现实世界的司法机构来裁定责任。

    现实世界的司法体系经过两千多年的探索积累和沉淀,目前已经相对健全和体系化并且可以保证社会的平稳运行。而互联网的发展距今不过二十多年,过去一年全世界产生的互联网数据量比人类有历史以来所产生信息总量的总和还多。机构、企业、人之间的信息交互、电子交易、商务行为、政务行为等逐渐迁移到互联网上,互联网世界与现实世界同样需要对网络活动中实体的真实性、交易的有效性、凭证可信性等信息的辨识有着刚性需求。所以,未来这个庞大虚拟的世界更要需要行之有效的机制来保障网络社会合法有序的运行。

    中国在2005年4月1日出台了我们在信息领域内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它为中国互联网的合法化发展铺垫了扎实的基础。其管理办法明确了合法的电子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在《电子签名法》颁布后各种配套法律又相继出台,201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首次将电子数据作为新的证据类型纳入民事诉讼法律范畴,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互联网世界中的人、财、物、行为等数据已经可以受到现实世界司法体系的支撑和保障,这是将是构建安全网络社会环境的重要基础。

    天威诚信作为《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国家认可的可信第三方认证机构,就目前网络活动中对身份的“虚拟性”,电子数据的“易修改性、无痕性和分散性”和司法体系要求的“实体的真实性,证据的可信性、完整性、防止抵赖性、可归档性”等无法明确的问题,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产品和创新解决方案,不仅能满足线上业务的安全运行,同时满足现实世界司法体系的相关要求。首次实现互联网金融全流程和业务类型的安全解决方案。满足了互联网业务中对用户身份鉴别、电子文件签署、行为轨迹追踪和第三方证据保全等方面的安全等需求。同时满足了现实世界中司法体系对电子化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固化性的要求,让电子化的数据文件在功能上等同于书面原件的效果,一旦出现纠纷可以根据客户诉求依法申请并且出具公证文件来维护相关权益。

    天威诚信专注互联网诚信及安全十六年,在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中做出了从技术到法律ON LINE到OFF LINE模式上的创新,为各产业互联网+战略发展做出有效的实践和探索。


    图2天威诚信营销公司总经理 宋北辰女士正在做专题演讲

    宋北辰女士在最后提到,天威诚信作为国家授权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未来仍肩负着重要使命协同各行业技术、法律专家一起探索,把这套机制更好服务于互联网参与各方,既是有力支撑又是严格制约,这样才有可能让公平、自由、互联的互联网精神健康的延续下去,让未来人们互联生活更安然有序,“互联网的天下无贼”。 

      

  • 责任编辑:中国商业电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