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猪罐子:P2P监管细则落地 划12条“红线”

发布时间:2015-12-30 10:33 本文来源于 未知 | 评论( 我要投搞
在经历前期野蛮生长、跑路等问题频发后,业内翘首以盼的P2P监管意见终于来了。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纵观整个《意见稿》内容,明确平台信息中介机构法律地位

    在经历前期野蛮生长、跑路等问题频发后,业内翘首以盼的P2P监管意见终于来了。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纵观整个《意见稿》内容,明确平台信息中介机构法律地位,要求平台自身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设立资金池以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四条红线之外,《意见稿》对平台在登记备案、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第三方审计等方面均做出了约定,并给予各P2P平台18个月的过渡期。

    《意见稿》中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关于网贷机构的相关义务,包括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等,加强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改进行业形象,提升网贷机构公信力、完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对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稿》还对“银行资金存管”再一次明确,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隔离,对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小猪罐子也是积极响应政策引导,现与华兴银行初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接下来将持续推进资金存管业务的合作。

    此外,《意见稿》中指出,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对于P2P而言,现行的监管原则,其实是在鼓励创新及发展,由此可见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小猪罐子认为, 互联网情绪高涨的背后,其实是缺乏对风险的敬畏。过去几年P2P行业蓬勃发展,从业者过度追求利润致使P2P行业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而非真正的践行普惠金融。尤其在某宝风波之后,对于整个行业是有极大的负面影响。本次发布的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设了框,画了红线,有利于行业规范,恢复投资人信心。2016年的网贷行业将走上规范发展之路,规范化发展、合规的优势平台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大量不合规、无风控能力的平台将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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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中国商业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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