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钲事务所真实案例:公交车门导致10级伤残,这三点关键证据

发布时间:2019-09-17 15:36 本文来源于 未知 | 评论( 我要投搞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份,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公交站,陈女士在上公交车的瞬间因公交车驾驶员操作失误将车门关闭,被公交车门夹住了右腿,被医院诊断为肱骨近端骨折。后经鉴定中心鉴定:陈女士伤残等级为十级。 争议焦点: 1、责任是否全在公交公司? 2、陈女士为北京农

案情简介:

2016年1月份,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公交站,陈女士在上公交车的瞬间因公交车驾驶员操作失误将车门关闭,被公交车门夹住了右腿,被医院诊断为肱骨近端骨折。后经鉴定中心鉴定:陈女士伤残等级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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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1、责任是否全在公交公司?

2、陈女士为北京农村户口,城镇标准如何争取?

3、陈女士工作是在雇主家做家政,误工费又能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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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1、陈女士受伤是由公交公司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采取不当措施才导致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理应承担全部责任;

2、陈女士虽为农村户口,但其工作生活均在北京城镇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标准支持;

3、陈女士在雇主家工作,虽然没有劳动合同、银行流水以证明,但是结合其工作情况,此次受伤对陈女士工作造成实际影响,法院应当支持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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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钲律师开庭提交证据:

1、对于陈女士受伤情况提交的证据有:售票员的录音文件、售票员的证言;

2、证明其居住在城镇地区: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户口本;

3、关于误工费这块提交的证据材料:雇主证言、雇主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居住证明(陈女士是住在雇主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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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1、公交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城镇标准和误工费法院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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